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資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和《三亞市人民政府資訊公開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局辦公室公開政府資訊的範圍,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涉及國家秘密或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資訊,不屬於公開範圍。並重點公開下列資訊:
1.市司法局機構職能;
2.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3.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4.人事任免事項;
5.資訊公開年報;
6.年度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
7.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負責人姓名;
8.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9.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訊;
10.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式以及辦理結果;
11.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12.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13.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4.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15.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6.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及應對情況;
17.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産、食品藥品、産品品質的監督檢查情況;
18.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9.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資訊;
(二)公開方式
1.通過“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網站(http://www.sanya.gov.cn)政府資訊公開專欄—市級部門資訊公開—市司法局公開政府資訊
2.其他方式:
通過新聞發佈會、廣播電視、報刊等形式發佈政府資訊,或通過三亞市圖書館、檔案館、政務服務中心查閱政府資訊,查詢和獲取政府資訊。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資訊,將在該政府資訊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三亞市司法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資訊。
(一)受理申請機構資訊
受理機構:三亞市司法局辦公室
地址:三亞市迎春路5號司法業務綜合樓509
郵遞區號:572000
工作時間: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聯繫電話:0898—88272340
傳真:0898—88279373
(二)申請步驟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填寫《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本機關領取,也可以在“中國三亞”門戶網站上下載,申請表複印有效。(申請表在指南結尾獲取)
個人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以及營業執照複印件。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資訊儘量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請提供該資訊的標題、發佈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單位確定資訊載體的提示。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提出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三亞市司法局辦公室當場提出申請。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字樣。
(3)網路申請。申請人可通過登陸“中國三亞”網站(http://www.sanya.gov.cn)政府資訊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欄目提交申請。
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申請程式。
2.審查
收到申請後,三亞市司法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請表》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出具《補正申請通知書》。
3.答覆
對於能當場答覆的申請,將當場給予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書面答覆申請人。
(1)屬於可以公開的,出具《政府資訊公開告知書》,並提供具體內容;不能同時提供的,確定並告知申請人提供的期限;
(2)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如能作區分處理,將告知申請人,出具《政府資訊部分公開告知書》;
(3)屬於不予公開的,將出具《政府資訊不予公開告知書》,並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
(4)不屬於三亞市司法局公開的,將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公開機關的,將告知該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出具《非本機關政府資訊告知書》;
(5)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出具《政府資訊不存在告知書》;
(6)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出具《補正申請告知書》;
(7)申請公開的內容不屬於《條例》第2條規定的政府資訊的,出具《非政府資訊告知書》;
(8)所申請公開資訊已經主動公開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資訊的方式、途徑;
(9)所申請公開資訊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資訊,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資訊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10)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給予指導和釋明,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説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11)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作出答覆、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資訊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12)所申請公開資訊屬於工商、不動産登記資料等資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資訊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3)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
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經三亞市司法局領導同意後延長,並出具《政府資訊延長答覆期告知書》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三、監督方式和救濟渠道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全市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0898-8898962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資訊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市監察機關或上一級行政機關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三亞市司法局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圖

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