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目: | 關於加快推動居困難群體住房保障工作的建議 | ||
領銜代表: | 張利 |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和供應體系建設進行第十次集體學習時提出,住房問題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關係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係人民安居樂業,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係社會和諧穩定。“不斷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目標!”百姓的住房,一直令習近平總書記牽掛。考察調研時,他總是關心百姓住得好不好、房子暖不暖;謀劃改革時,他始終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全盤考慮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2021年全國脫貧攻堅戰已經取得了全面勝利,農村脫貧人口的住房安全得到保障。但是,我市5個居的部分居民還存在住房困境。
一、基本情況
2008年以來,我省實施墾區棚戶區改造工程,改善了農墾系統部分住房困難職工及居民的住房條件。2016年,海南在全國首創設“居”模式,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政府通過設“居”,以委託授權或購買服務的方式承接了農場移交的22大類106小項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2016年底至2017年初,原立才農場、南島農場等5個農場先後整體移交三亞市政府,掛牌設立“居”,納入地方政府管理序列。
5個居的居民屬於城鎮戶籍,由於原歸屬農場保障範圍,所以不享受地方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後因農場改制等原因,原農場的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沒有延續落實。2019年8月省政府又印發了《海南省墾區建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了我省墾區範圍內建設職工、居民自住住房的管理。隨著農場公司化改造和居的設立,社會管理職能、人員雖然已經逐步劃為地方政府管理,然而《管理辦法》在我市還沒有細化落實,許多居民的住房問題長期得不到妥善的解決。
今年,市婦聯在開展居工作調研時,部分居婦女反映她們居住著危房或者無房居住,但是由於權責不明等原因,她們無法新建、改建、重建住房,住房安全無法得到保障。
2021年9月29日晚三亞電視臺錄製的大型電視問政欄目《責任面對面》所曝光的立才居250套住房險象叢生居民重建審批“難産”問題是在各居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
目前5個居共有低保婦女家庭99戶、特困婦女家庭14戶、低收入婦女家庭19戶。據不完全統計,共有20戶困境婦女家庭住危房、19戶困境婦女家庭無住房,其中南田居無房5戶、危房3戶,南島居無房12戶、危房12戶,立才居危房5戶(無認定),南濱居無房2戶。部分困境群體的住房存在年久失修、鋼筋裸露、漏雨滲水等種種問題,有的居民用鐵皮覆蓋屋頂、用磚塊加固,還有居民用廢舊木材搭建用於生活的簡易棚等等,房屋安全隱患較大。另外,許多一般戶的住房也存在上述情況。住房問題是民生大事,困境群體的住房安全需要特別關注。
雖然《管理辦法》第四章對於個人建房的審批程式做出了具體規定,但是責任主體不明晰。居居民點土地所有權屬農場公司,“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墾區建房規劃、用地等審批管理”,享有土地權屬的機構沒有審批權,無土地權屬的機構卻享有審批權,權責分散,對接不暢,沒有形成環環相扣的工作機制,居民申報步步艱辛。
二、建議
借鑒國內其他地區國有農場危房改造工作方面的經驗,除了儘快出臺《三亞市墾區建房管理實施細則》明確權責,統一辦事流程外,在管理、建設方面建議:
(一)管理方面
1.制度保障。明確將墾區的保障性住房項目納入我市保障性住房計劃,進一步明確居居民住房保障方式,探索適用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使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買得到、買的起或租得到、租得起合適的住房。
2.職責明確。明確具體部門調查了解居民住房總量、結構狀況、住房需求等情況,做到底數清;明確居民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審核流程和責任部門,做到責任明;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提升服務水準和審批效率,方便居民一次辦、就近辦。
(二)建設方面
1.原址拆舊新建。對於達到拆除標準的危房,在綜合土地權屬、房屋性質等前提下,照顧居民的“故土情結”,由政府補貼、農場公司扶持和職工出資的方式共同籌集建設資金。
2.維修加固。對於有維修價值的公房,由所有權人和使用人共同出資,政府補貼的方式採取維修加固,翻舊改新,改善使用功能。
3.建公租房。2013年,農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土資源部共同印發的《關於解決國有墾區特困職工家庭住房困難的意見》中指出“對符合保障條件的特困職工家庭,通過公共租賃住房滿足其基本居住需求......特困職工家庭確實無力支付租金的,可依申請予以租金減免”。根據《管理辦法》“墾區二級企業作為實施主體集中統一建設的保障性住房項目.....海墾集團批准後,墾區二級企業報所在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納入所在市縣保障性住房計劃。”墾區二級企業可以建設一批公租房,安排符合條件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和老弱病殘等困境群體居住,讓人人有住所。
住有所居,群眾的住房安全是民生大事。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積極主動作為,推動各項惠民政策早日落地實施,實現共建、共用、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