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資訊公開服務,充分發揮政府行政機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活動的服務作用,提高政府機關工作的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和《三亞市人民政府資訊公開規定》,制定《三亞市民族事務局資訊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三亞市民族事務局政務公開資訊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閱讀《指南》。三亞市民族事務局政務資訊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説明。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三亞市民族事務局公開政府資訊的範圍,主要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群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相關民族政策法規和三亞市人民政府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涉及國家秘密或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資訊,不屬於公開範圍。
(二)編排體系
各類資訊的編排體系如下:
文件標題、索引號、發文機關、發文字號、發佈級別、成文日期、發佈日期、文件狀態、效力説明。
1.資訊名稱
簡要描述三亞市民族事務局資訊內容。
2.資訊分類
三亞市民族事務局資訊公開目錄,包括政府資訊公開指南、政府資訊公開制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資訊公開年報等4個一級類別,以及法規文件、機構概況、部門文件、計劃規劃、財政資訊、其他專項資訊6個二級類目。
(三)公開方式
1.通過“中國三亞”網站(http://www.sanya.gov.cn)民族事務局政府資訊公開專欄查閱。
2.通過三亞市民族事務局政務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諮詢,辦公地址:三亞市天涯區文明路145號政府第二辦公大樓12樓;聯繫電話:0898-88273171;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正常上班時間8:00-12:00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資訊,將在該資訊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三亞市民族事務局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資訊,可以向三亞市民族事務局申請獲取。三亞市民族事務局依申請提供資訊時,根據掌握該資訊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資訊進行加工處理。
(一)受理申請機構資訊
受理機構:三亞市民族事務局綜合科
受理地址:海南省三亞市天涯區文明路145號政府二辦12樓民族事務局綜合科
郵遞區號:572000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正常上班時間8:00-12:00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繫電話:0898-88273171
傳真號碼:0898-88277067
電子郵箱:sanyashimzswj@163.com
(二)申請步驟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填寫《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三亞市民族事務局綜合科領取,也可以在“三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申請表複印有效。
個人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以及營業執照複印件。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資訊儘量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請提供該資訊的標題、發佈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單位確定資訊載體的提示。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提出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三亞市民族事務局綜合科當場提出申請。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字樣。
(3)網路申請。申請人可通過登陸“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anya.gov.cn)政府資訊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欄目提交申請。
三亞市民族事務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申請程式。
2.申請受理
三亞市民族事務局在收到《申請表》後,將進行登記。並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處理:
(1)、市民族事務局收到申請後,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給予指導和釋明,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説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
(2)、對不屬於市民族事務局掌握的政府資訊,市民族事務局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資訊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繫方式。
(3)、申請獲取的資訊如果屬於市民族事務局已經主動公開的資訊,市民族事務局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資訊的方式和途徑。
(4)、市民族事務局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市民族事務局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鋻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資訊,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監督保障
投訴舉報電話:0898-88273171,電子郵箱:sanyashimzswj@163.com(本郵箱僅用於接收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諮詢及有關意見建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